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暨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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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海信电器")于2008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信集团")所发《关于提请海信电器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作为持有公司48.4%股份的股东,海信集团向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6月17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四人,独立董事徐向艺、汪平、王吉法以通讯方式表决,三位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淑珉主持,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一、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08年,公司拟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业务。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通过其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该提案内容详见《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林澜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于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6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08年6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人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存贷款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