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4月22日,本公司公告了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现就此报告书补充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徐武先生持有本公司5000股流通股外,其他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24日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河源市普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之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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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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