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 年 2 月 20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盛”)、珠海铧盈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珠海华金领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金领汇”)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盛盈二号”),基金认缴规模 1,000 万元,其中:华金领盛作为普通合
伙人认缴出资 50 万元;铧盈投资、华金领汇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 800 万元、
150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了华金领盛发来的盛盈二号的营业执照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要求,
公司需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N0LW24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856
法定代表人:郭瑾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私募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股东信息: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持股
(二)有限合伙人
1、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45295262K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774
法定代表人:谢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股东信息: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2、珠海华金领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N1J78W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857
法定代表人:郭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及投融资策划服务
股东信息: 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持股
3、珠海华金阿尔法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9G5H7L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1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7215(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郭瑾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伙人信息: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 0.2%股份,珠海铧创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95.8%股份,倪建荣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4%
股份。
三、基金情况
(一)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6876(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谢浩)
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成立日期:2017 年 2 月 28 日
变更前合伙人构成:
出资方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住所 评估方式 承担责任
式 额(万元) 额(万元)
珠海华金领盛基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50 全体合伙人 无限责任
金管理有限公司 路 6 号 105 室-13856 人评估
珠海铧盈投资有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800 全体合伙人 有限责任
人评估
限公司 路 6 号 105 室-3774
珠海华金领汇投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150 全体合伙人 有限责任
路 6 号 105 室-13857 人评估
资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后合伙人:
出资方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住所 评估方式 承担责任
式 额(万元) 额(万元)
珠海华金领盛基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50 全体合伙人 无限责任
金管理有限公司 路 6 号 105 室-13856 人评估
珠海铧盈投资有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800 全体合伙人 有限责任
人评估
限公司 路 6 号 105 室-3774
珠海华金领汇投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150 全体合伙人 有限责任
路 6 号 105 室-13857 人评估
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 海 华 金 阿 尔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货币 0 4000 全体合伙人 有限责任
法 一 号 基 金 合 路 6 号 105 室-27215 人评估
伙企业(有限合 (集中办公区)
伙)
除公司副总裁谢浩先生作为本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外,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
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本次成立基金的过程中,本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提供担保行为。
(三)经查本次成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主体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及重大税收
违法当事人。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但不局限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重
点为医疗健康、TMT、高端装备制造、文化传媒、节能环保 5 大领域。
(二)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5 年,分为投资期 3 年加退出期 2 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视合伙企业之实际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延长合伙期限,每次延长 1
年,延长次数以 2 次为限。
(三)缴付出资
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日内缴纳全部出资:其中普通合伙人
缴纳出资 50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 1%;有限合伙人缴纳出资 4950 万
元,占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 99%。
(四)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五)管理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以书面方式指定其委派
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合伙企
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合伙企业设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谢浩。
(六)管理费
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2%/年支付管理
费。
(七)基金投资决策机构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决定项目投资的具
体事项。投委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投委会主任一名,投委会主任享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普通合伙人推荐 3 名委员候选人,
其中一名担任投委会主任。投委会主任为投委会的召集人,负责召集、召开并主持投
委会会议,每次参加投委会会议的委员应为 3 名。公司享有一票否决权。
(八)绩效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在有限合伙人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且不存在任何违约的前提下,合伙企业取得项
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合伙企业取得项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首先
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
资;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所有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后,100%向有限
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 8%的年度复合利率(按照从实缴
出资到账日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如在向有限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 100%
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到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4、完成上述分配后的余额,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分
配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由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协议生效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领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
设立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
事务合伙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拓展投资领域,打造新的
利润增长点,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此项
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可能受宏观周期波动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管理不善
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产、清算等不利情况,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在极
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投资本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拟投资项目投资时间长,可能会占用公司流动资金。股权退出方式受投资项目经
营影响大,存在到期不能顺利退出风险。
3、管理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
益水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督促基金管理团队正常、规范运作,对投资标的及
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通过各方协作,整合各项资源,切实
降低投资风险。
七、附件
1、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
2、珠海华金盛盈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核
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