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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关于投资设立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 年 4 月 18 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盈投资”)与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瑞元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阿尔法二号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50.01 亿元,其中:
铧盈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约为 0.02%,
瑞元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 亿元,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约为 99.98%。
    近日,公司收到了铧盈投资发来的阿尔法二号基金的营业执照。根据《主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要求,公司需履行对外
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45295262K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774
    法定代表人:谢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股东信息: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二)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18573787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 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室-128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
务顾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该公司是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
    瑞元资本及其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
在瑞元资本及其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瑞元资本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三、基金情况
    (一)营业执照情况
    基金名称: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认缴规模:人民币 50.01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9438(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基金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托代表: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谢浩
    除公司副总裁谢浩先生作为本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外,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
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本次成立基金的过程中,本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子公司铧盈投资提供财务资
助及提供担保行为。
    (三)经查本次成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瑞元资本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及重大税收
违法当事人。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但不局限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产业,重
点为医疗健康、TMT、高端装备制造、文化传媒、节能环保 5 大领域,以投资市场上
知名优质基金为主,以直接投资优质项目为辅。
    (二)合伙人构成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GP)为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 万元,约占合伙人认
缴出资总额的 0.02%。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LP)为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 亿元,约占合伙人认
缴出资总额的 99.98%。
   (三)合伙期限
     10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合伙
期限可以延长或提前终止。
   (四)缴付出资
    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实缴出资壹
佰万元整;有限合伙人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和资金募集情况分期实缴出资,各期具体
的出资金额及期限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后以普通合伙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五)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六)管理机制
    普通合伙人铧盈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根据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负
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有限合伙人除参与合伙人大会表决外不参与基金的日常
经营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铧盈投资推荐谢浩。
   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
理费费率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
   (七)基金投资决策机构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共 3 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人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投资决策
均需经有表决权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公司享有一票否决权。
    (八)绩效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在支付合伙费用和管理费后的可分配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
    3、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全体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向有限合伙人进行
收益分配直至达到有限合伙人各期实缴出资的门槛收益率(按照自有限合伙人各期实
缴出资到账日起计算至分配时点为止,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各期具体投资的
项目另行确立有限合伙人各期实缴出资的门槛收益率,前述收益分配及门槛收益率的
确定不构成本合伙企业对有限合伙人的收益保证或承诺);
    4、经上述分配后仍有余额的,由普通合伙人享有。
    (九)违约责任
    如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应当向其他守约合伙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
约合伙人应赔偿守约合伙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仲
裁费等)。但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因于合伙人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本合伙协议约定无
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协议生效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铧盈投资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设立阿尔法二号基金,并
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能够
扩大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增强公司专业化投资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加资产管
理费收入,增厚公司业绩。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此项合作投
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受国家宏观环境和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投资的企业受宏观周期波动及行业政策的
变化、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到期无法退出
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拟投资项目均为非上市企业,投资时间长,可能会占用公司流动资金。存在流动
性差、变现难、市场行情波动大等风险,可能存在到期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
    3、管理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
益水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督促基金投委会对所投资标的公司进行充分考察和尽
职调查,充分论证项目市场前景,严格设置投资筛选标准;加强投后管理;严格规范
基金运营,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在科学的公司治理框架下,继续建立并完善风险管
控的相关制度。
     七、附件
    1、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
    2、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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