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异议有关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智世奇董事对《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投弃权票,理
由是:西部创业提供证据无法判断投资太中银铁路是否存在
损失。
在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
智世奇董事以同样理由对《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 6 项
议案投弃权票,监事会已于 2017 年 4 月 8 日对异议涉及的
太中银铁路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也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8 日《监
事会关于太中银铁路有关事项的说明》、4 月 28 日《关于董
事异议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太中银铁路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且具有持
续经营能力,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对太中银铁路的 1.7 亿
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形,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