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8 月,公司向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等 15 人授予了预留限
制 性 股 票 190 万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原 来 的 1,139,687,712 股 变 更 为
1,141,587,712 股。
2017 年 2 月,由于个别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需要根据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有关规定,对已授出的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0 万 股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之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目 前 的
1,141,587,712 股变更为 1,141,487,712 股。
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与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条 款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39,687,712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41,487,712 元
第六条 人民币。 人民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39,687,712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41,487,712
第十九条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就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具体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