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九次
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7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沧州渤海新区首创阿科凌新水源有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沧州渤海新区首创阿科凌新水源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15,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6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秦皇岛北戴河首创制水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5,231.72 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为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 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7-06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