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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 809 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培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
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6 年公司总体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本公司出具了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 208.12
亿元,总负债 161.77 亿元,资产负债率 77.73%,股东权益 46.35 亿元,本期末股东权
益增加 4.43%,营业利润 2.24 亿元,净利润 1.96 亿元。此报告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16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1.96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对上述利润作如
下分配:
    1.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19,643,806.81 元;
    2.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包括历年未分配利润,截至 2016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85,130,382.22
元。
    4.包括历年累积资本公积金,截至 2016 年期末,累计资本公积金 208,436,169.08
元。
     5.包括历年累积盈余公积金,截至 2016 年期末,累计盈余公积金 972,441,693.18
元。
     6.2016 年度利润分配,以期末总股本 256279.32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此预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提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6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对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
对 2017 年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05 号)。此提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
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为应收南海区南桂钢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桂公司”)
钢材款 38,340,661.12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南桂公司未按与本公司的协议规定
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 年 11 月公司接到法院执行裁定
书,表明南桂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公告》(2017-006 号)。
     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增补甘牧原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
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第一大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增补
甘牧原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此提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运作,公司无违
法违规事件发生。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
     3.公司其他有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的经营决策合理,管理制度规范并建立了严格的内控体系,积极有效地防
范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风险。
     5.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精神,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公司发展尽职尽责,监事会在监督监察中未
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运作良好。2016 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1.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全体股东
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2.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和长远发展。
     (四)监事会对《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
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监事会对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监事会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2.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七)监事会应收账款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坏账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同意此次核销。
      本次监事会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一、审议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
案
      九、审议增补甘牧原先生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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