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或“公司”)的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光大证
券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光大证券在
认真审阅董事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的基础上,现就其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153,390,342.00 元,此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706,609,658.00 元 , 其 中 超 募 资 金
2,044,979,658.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
(2011)第 39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1 元。截
止2014 年7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生的费用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该
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 年7 月28日出具了众会验
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使用情况及2016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29,357,515.58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224,327.04
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503.20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7,292,776.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22,288,563.42
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使用情况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25,120,760.81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1,779,958.40
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2,245.82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234,431,705.41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92,466,767.9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
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
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针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1年6月,
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
年10月,双星新材连同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4 年 7 月,双星新材连同原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12 月,
双星新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设立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各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首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488858 活期 人民币 41,036.01
首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498888 活期 人民币 4,849,651.90
首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59998888 活期 人民币 12,530.15
小计 4,903,218.06
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888808 活期 人民币 1,075,488.06
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59668888 活期 人民币 89,400,566.15
小计 90,476,054.21
合计 95,379,272.27
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储于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首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49998888 定期 人民币 13,000,000.00
首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14300001715 定期 人民币 30,000,000.00
小计 43,000,000.00
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10041000000245 保证金 人民币 1,822,999.97
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49998888 保证金 人民币 1,128,330.00
小计 2,951,329.97
注 *1 首 发 各 银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实 际 余 额 4,903,218.06 元 , 其 中 有
2,000,000.00 元系收到宿迁市财政审计局政策补助资金,614,654.64 元系自有资
金投入。
注*2 首发中国工商银行’1715’账户为定期存款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
其中有以募集资金缴存的定期存款余额为 30,000,000.00 元,其中有 23,000,000.00
系自有资金退回的保证金。
注*3 首发中国建设银行’49998888’账户为定期存款账户,非募集资金专
户,其中有以首发募集资金缴存的定期存款余额为 13,000,000.00 元。
注*4 定增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90,476,054.21 元。其中有 960,616.20
元系定增发行费用余款,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发行费用,尚未做置换。
注*5 定增中国工商银行’0245’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为 6,178,084.91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
余额为 1,822,999.97 元。
注*6 定增中国建设银行’8888’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
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为 21,578,777.00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缴存的
保证金余额为 1,128,330.00 元。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0,660.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9.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3,754.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2) 态日期 重大变
部分 (2)/(1) 效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新型功
否 66,163.00 66,163.00 - 66,192.00 100.04% 2011-10 4,713.27 否 否
能性聚酯薄膜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 5 万吨太阳能
电池封装材料基材 否 65,811.42 65,811.42 729.28 64,714.27 98.33% 2014-6 3,627.04 否 否
项目
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
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否 138,686.55 138,686.55 - 142,847.76 103.00% 2013-6 3,734.10 否 否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
片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4,497.97 204,497.97 729.28 207,562.03 - - 7,361.14 - -
合计 270,660.97 270,660.97 729.28 273,754.03 - - 12,074.41 - -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
原因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公司“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后,受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该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受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到抑制,下游客户控制成本,热收缩聚酯薄膜市场推广未达预期。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当的调整了聚酯薄
原因(分具体项目)膜产品的种类和规格,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都已达到预期,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公
司主要产品聚酯薄膜的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影响了该项目预计效益实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本年度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建成投产后主要为公司最终产品提供原材料,并不直接对外销售,需要
(续)
根据公司整体产品规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研发需要进行生产安排,因此公司阶段性主打产品的的价格波
动对膜级切片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
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
效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投产后,经济形势的波动对新能源行业影响较大,对公
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公
告。超募资金 204,497.97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及“年产 12 万吨
超募资金的金额、 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超募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1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75,051.03 万元,2012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89,443.32 万元,
况 2013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33,111.09 万元,2014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6,281.01 万元,2015 年度超募资金使
用了 2,946.30 万元, 2016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729.28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207,562.03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102,774.23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况
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 4114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根据 2012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 2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23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 2012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使用 2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本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况
根据 2014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议,预计使用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9 个月,从 2014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720.00 万元。截止至 2014 年 12 月 23 日,本
公司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二)本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6,793.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43.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866.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16%
项目可
是否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已变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更项 资总额(1) 入金额 (%)(3)=
总额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目 (2)/(1)
化
年产 10000 万平方
是 136,793.94 118,793.94 23,443.17 112,866.05 95.01% 2016-10 -344.82 否 否
米光学膜项目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
是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5-07 442.18 否 否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36,793.94 136,793.94 23,443.17 130,866.05 - - 97.36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告投产,主要生产光学膜等新型产品,由于受
到前期技术逐步完善、设备调试等因素影响,导致该系列产品的直接成本较高;此外,由于公司涉足光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膜时间较短,国内销售渠道培育需要一定周期,对公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原因为:
由于受到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等因素影响,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达到预期效
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定增资金 136,793.94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产品的产能及配套年产 2.5 万吨光学级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 聚酯薄膜基材”项目,定增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4 年度支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付资金 477,038,489.54 元,2015 年度支付资金 417,190,307.87 元,2015 年度另支付收购科为股权款 18,000
万元,2016 年度支付资金 234,431,705.41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1,308,660,502.82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计 140,652,078.81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4)第 4615 号专项
况
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涉及金额 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变更项目名称 批准机构 变更原因
(人民币万元) 比例
年产 10000 万平方 2015 年第一次临 加快部分光学膜产
18,000.00 13.16%
米光学膜项目 时股东大会 品市场推广速度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变更情况:
2015年6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江西科为薄
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为”)100%股权。其中,收购柯秋平持
有的江西科为99%股权及时招军持有的江西科为1%股权的价格合计为8,000万
元。同时,双星新材向江西科为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资后,江西科为注
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次增资8,000万元的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股权
转让及增资金额合计为1.8亿元。公司本次收购并增资江西科为使用2014年度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8亿元。
2015年6月2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加注
册资本》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
资入股协议》的议案。
2015年7月22日完成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双星新材
公告: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
加注册资本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光大证券认为:
双星新材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双星新材董事
会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安宏亮 王 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