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9 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同时结合公司
注册地址变更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序
变更前 变更后
号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股[2004]8 号《关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股[2004]8 号《关
1 于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 于同意整体变更设立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的批准,由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变 批复》的批准,由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更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变更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3000000004361。 91330000146183233T 的《营业执照》。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
2 墟镇杜浦称山下 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 1 号
邮政编码:312368。 邮政编码:312369。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保险粉无仓储批发(《中华人民 保险粉无仓储经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
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18
年 4 月 25 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范围详 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范围详见《绍兴
见《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 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无仓储经
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绍市危化经 营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虞)字【2013】03001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染料、颜
3 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 日)。无仓储批发 料、化工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
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绍市安经(爆)字【2014】 减水剂、塑料制品的生产,化工产品(不含化
03006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
2017 年 9 月 1 日)***(最终以浙江省工商行政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管理局核定为准)。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染料、颜料、化工助剂(不含化
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减水剂、塑料制品的生
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
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
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例不得低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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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5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
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由。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
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当在股东大
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之间的间
3:00。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之间的间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第五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 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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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
和表决。 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和表决。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或弃权。 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
7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8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罢免的建议;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 纠正;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 义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 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普通股(含
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
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
9 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
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
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
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
联关系。
除上述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未变。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