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财富广场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
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483 号《浙江闰土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
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