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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赞宇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煊                      联系电话:010-85130628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鹏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项目组成员在执行赞宇科技非公
(1)现场检查次数                        开发行项目过程中长期在现场工
                                         作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培训日期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集资金使用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于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是        不适用
融资时作出的承诺:
(1)本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利用赞宇科
技的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
行损害赞宇科技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及受
本人控制的企业与赞宇科技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赞宇科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利益的关联交易进
行决策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觉回避。
(2)本人目前除持有赞宇科技股份外,未投资其
它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
从事其它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的
经营活动;也未在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本人
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业务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
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当
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与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存在竞争性同类业务时,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
自愿放弃同赞宇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竞争;
本人及可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赞宇科
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上述承诺在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期间和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
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2、公司对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其中以现金分红为
主。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
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利润分配的
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3、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在解除一致行动时做      是        不适用
出的承诺:
《持股表决协议》终止后,方银军、洪树鹏、陆伟
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共同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以及股票转让限制的承诺
等继续有效,该承诺对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各
自均产生效力。
4、永银投资于非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                是        不适用
(1)本企业认购赞宇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
(2)前述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财通资管于非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                是        不适用
(1)本次赞宇同创 1 号参与认购赞宇科技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
安排。
(2)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赞宇科技公告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至财通资管设立的赞宇同创 1 号
约定的专用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
(3)财通资管将提醒赞宇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份额持有人中的赞宇科技董事、监事等相关人
员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董事、监事和高管持
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
(4)财通资管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赞宇同创 1 号
的备案手续。
6、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公司内部股东)及        是        不适用
董监高于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中承诺:
    在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
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
               签名仲也
                                             :比
                                                          2017    4    2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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