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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关于子公司向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 千里 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千里”)
于 2015 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上市公司主体全额承
继原中达股份主体存在的未弥补亏损。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原中达股份破
产重整后,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588.12 万元;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公司 2015 年度弥补亏损 47,945.9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保千里
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9,642.18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保千
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766.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实施分
红的前提是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科目为正数,因此公司暂时无法进行现金
分红。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保
千里电子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1139 亿元,决定以现金方式向母公司分配利润 7.1
亿元。
    公司将于收到上述现金分红款后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分红将增
加母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
会影响 2017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公司稳健经营的前提
下,妥善推动子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消除母公司的分红障碍,恢复公司的分红派
息能力,积极履行向投资者的分红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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