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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千里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133,836,04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988,803,688.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766,397.19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37,290.95元,已于2016年7月21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677号)。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7月27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持续督导
期间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千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
 保千里的持续督导工作。东北证券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1日对保千里
 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东北证券保荐代表人于2017年4月12日至4月21日对保千里进行了现场检
 查。保荐代表人查看了持续督导期间“三会”文件及材料,募集资金使用凭证
 和银行对账单等材料;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负责人
 进行访谈沟通;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本次对于保千里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的经营状
况;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等。关于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保千里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并收集和查阅了保千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核查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千里根据《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总经理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行为准则。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
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专业审计部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了
专业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了其职责;综上,保千里治理制度和内部
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自2016 年7月27日至现场检查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
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真实,信息披
露档案资料完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2016 年7月27日以来,能够按照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了定期报告、董事人员变动等信息。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
公司财务报告,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千里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
均保持独立。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查阅银行对账单、银行台账、抽
查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千里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
行人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总裁办公会
议记录、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外担保合同、关联交易协议、
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沟通。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千里已对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发行人未
发生购买、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行为,发生的关联担保和对外投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保千里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主要销售采购合
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与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沟通,对公
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各项业务增长情况良好。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16年12月27日,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目前尚不清楚涉及调查事项的具体范
围、具体发生时间、调查事项具体类型及事项影响程度,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上市公司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关注监管机构最新的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修
订完善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义务。
    建议公司关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募投项
目,如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告
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保千里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
安排保荐代表人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
利。
   六、现场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保千里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
效执行,相关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千里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均保持独立;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公司
经营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针对上市公司目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事项的
进展。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炜
                              高   伟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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