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书面
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4、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局对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
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因此,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局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
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审核意见,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
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局就本次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对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