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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91215 传真:027 85424329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7)010852 号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集团”)
董事局编制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鉴证。
    中国宝安集团董事局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宝安集团董事局编制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
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反映了中国宝安集团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国宝安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文凌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钧
       中国              武汉                                2017 年 4 月 26 日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2016年5月,本公司接到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的税务风险自查通知,提示本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度转让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
蓝天”)7,039万股股份所获股权转让收益以及本公司其他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所获收
益是否按税法规定申报和缴纳营业税及相关附税进行自查。
    本公司通过对所涉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
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因对《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
定理解不够准确,导致2015年度转让东旭蓝天股份所获股权转让收益以及股票所获收益未按税
法规定计提、申报营业税及相关附税,造成本集团2015年度投资收益科目数据及由此引起的其
他会计科目数据存在重要会计差错。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应当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 201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更正前             调整金额              更正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963,146.86          -962,901.68      119,000,245.18
应付职工薪酬                            91,805,738.63        -3,851,606.72       87,954,131.91
应交税费                               297,244,580.42        41,404,772.25      338,649,352.67
盈余公积                               259,774,496.78          288,870.51       260,063,367.29
未分配利润                           2,029,438,783.33       -38,804,937.72    1,990,633,845.6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4,472,155,856.58       -38,516,067.21    4,433,639,789.37
股东权益合计                         6,592,098,745.92       -38,516,067.21    6,553,582,678.71
    2、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变更前             追溯调整数            变更后
管理费用                               526,119,763.56        -3,851,606.72      522,268,156.84
投资收益                             1,046,122,963.99       -53,774,414.02      992,348,549.97
所得税费用                             270,446,247.39       -11,406,740.09      259,039,507.30
净利润                                 965,898,398.86       -38,516,067.21      927,382,33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9,010,592.17       -38,516,067.21      750,494,524.96
                                   本报告书共 2 页第 1 页
    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更正前              调整金额               更正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12,560.28           -962,901.68        20,649,658.60
应付职工薪酬                           54,873,633.12         -3,851,606.72        51,022,026.40
盈余公积                              259,774,496.78           288,870.51        260,063,367.29
未分配利润                           1,067,985,892.57         2,599,834.53     1,070,585,727.10
股东权益合计                         3,640,238,518.18         2,888,705.04     3,643,127,223.22
    4、对利润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2015 年度
               项目
                                        变更前             追溯调整数              变更后
管理费用                               39,273,765.99         -3,851,606.72        35,422,159.27
所得税费用                             -22,207,871.63          962,901.68        -21,244,969.95
净利润                                904,066,833.91          2,888,705.04       906,955,538.95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批准情况
    本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已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局保证上述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4 月 26 日
                                 本报告书共 2 页第 2 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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