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整建制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集团)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政府投资类公司的通知》,为进一步实现政府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政府投资公司的投融资能力,清晰划分政府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投资主业,做大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市政府决定,组建新的政府投资类公司。
根据该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被整建制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集团)公司,并保留法人地位,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变。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6月6日,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集团)公司于2008年6月6日注册成立,列市直企业管理,由青岛市政府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法定代表人:王磊,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类型: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它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