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 11 号楼 43 楼视频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易铁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余赞、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184,300.2693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22,155.1588 万元,同
意对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修订方案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一季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沈平董事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报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
修订前条
修订前条款内容 条款序 修订后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备注
款序号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纳
国公司法》(以下简 …… 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称“《公司法》”)、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国资委办组织201638 号)、
第一条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第一条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
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
券法》”)和其他有关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程。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委 党 建
规定,制订公司章 20171 号)
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民币 184,300.269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155.1588 万元。
万元
《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纳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 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国资委办组织201638 号)、
第一百一 第 一 百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 新增条
财务报告出具的非 《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
十条 一十条 党委的意见。 款
标准审计意见向股 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
东大会作出说明。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委 党 建
20171 号)
第一百八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费。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
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
委书记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
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纳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
第 一 百 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百七 略。详见中铁高新工 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
八 十 条 (国资委办组织201638 号)、
十九条至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按规定设立纪委。 新增条
至 第 一 《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
第一百九 程(2017 年 1 月修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 款
百 八 十 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
十五条 订) 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二条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委 党 建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
20171 号)
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
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
作部署。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
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
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
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
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
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相关章节、条款序号依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