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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晟新材: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29
       2017 年 04 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海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薛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8,334,147.73            141,688,444.56                       1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70,624.26             -9,328,403.74                       1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001,208.65            -10,113,756.86                       20.8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926,589.40            -25,062,505.23                      -226.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0.0286                      19.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0.0286                      19.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9%                    -0.76%                        0.1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75,718,231.45          2,045,819,799.47                        -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53,034,626.53          1,259,667,856.38                        -0.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04.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28,873.4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282.4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010.90
合计                                                                     530,584.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竞争优势。高分子发泡行业技术竞争的核心在于对发泡的
配方工艺和总体生产工艺流程的掌握,这些核心配方、工艺及技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
业内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核心技术外泄,将会影响公司在高分子发泡行业
的技术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技术外泄风险。
对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整体培养计划,采用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等
措施,有效的吸引和稳定人才,加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2、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运营良好,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今后,随着公司高分子结构泡沫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出较
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若不相应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能
否建立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增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控制管理风险的发生。
3、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技术创新和产品不断的更新换代,是公司成立以来规模迅速扩大的重要因素。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一般要经过技术和工艺积
累、实验室实验、检测、技术和工艺调整、中试和规模生产的过程。由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特别是高分子结构泡沫材料对产
品的质量、性能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对产品的研发、生产的工艺设计要求较高,公司研发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人员和资
金,新产品的研发成本较高。公司受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这种风
险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按计划开发新产品,或者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在性能、质量和成本损耗方面不具有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
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对此,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研发机制、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扩充核心研发人员,保证了公司具备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4、境外经营风险
加快拓展境外市场、推动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是本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获得海外公司复
合材料发泡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品牌和渠道,研发能力、高端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拉大公司与竞争对手
的领先优势,同时实现公司的全球市场战略布局,完善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营销渠道,加强公司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逐
渐实现成为在复合材料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但境外经营受地缘政治、所在国政策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管理能力等
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风险。
对此,公司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积极消化、总结境外业务拓展经验、教训,在公司制度、规范层面加强对境外业务管控,
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在境外业务拓展和境外具体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政策、法规及相关习惯,以弱化境外经
营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671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吴海宙           境内自然人                9.87%       32,186,614       24,139,960 质押                   19,047,420
吕泽伟           境内自然人                7.51%       24,465,814       18,349,360 质押                   16,687,460
孙剑             境内自然人                6.86%       22,349,614       16,762,210
杨志峰           境内自然人                5.43%       17,703,922        8,851,961
中科汇通(深圳)
股权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1%       16,328,108                 0 质押                  16,328,108
限公司
晟衍(上海)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3%       16,075,022                 0 质押                   6,470,0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徐奕             境内自然人                3.77%       12,274,646        9,205,984 质押                    7,530,000
霍建勋           境内自然人                1.76%        5,750,590
赵爱立           境内自然人                1.72%        5,609,090
高琍玲           境内自然人                1.68%        5,474,566        5,474,566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
                                                                        16,328,108 人民币普通股           16,328,108
限公司
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075,022 人民币普通股           16,075,022
杨志峰                                                                   8,851,961 人民币普通股            8,851,961
吴海宙                                                                   8,046,654 人民币普通股            8,046,654
吕泽伟                                                                     6,116,454 人民币普通股          6,116,454
霍建勋                                                                   5,750,590 人民币普通股            5,750,590
赵爱立                                                                   5,609,090 人民币普通股            5,609,090
孙剑                                                                     5,587,404 人民币普通股            5,587,4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4,482,557 人民币普通股            4,482,557
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
                                                                         4,300,053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53
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吴海宙、吕泽伟、孙剑、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协议各方同意在行使天晟新材董事权利、股东权利
                                  时,除资产收益权、知情权、股份处置权外,将采取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在天晟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材重大问题决策上应事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以得到最多股份支持的
说明
                                  意见为各方一致意见。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各方为天晟新材股东时均对
                                  其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有效期至协议各方同意解除一致行动为止。”晟衍(上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吴海宙 100%控股公司。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在任期间,每年
吴海宙                  24,139,960                0              0       24,139,96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吕泽伟                  18,349,360                0              0       18,349,36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孙剑                    16,762,210                0              0       16,762,210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在任期间,每年
徐奕                     9,205,984                0              0        9,205,984 高管锁定           按持股总数的
                                                                                                       75%锁定
                                                                                      首发后个人类限
杨志峰                   8,851,961                0              0        8,851,961                    2017/09/09
                                                                                      售
                                                                                      首发后个人类限
高琍玲                   5,474,566                0              0        5,474,566                    2017/09/09
                                                                                      售
镇江新光股权投
                                                                                      首发后个人类限
资基金企业(有           3,501,286                0              0        3,501,286                    2017/09/09
                                                                                      售
限合伙)
合计                    86,285,327                0              0       86,285,327           --              --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5.59%,主要原因系经营投入大于现流回流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比期初上升82.70%,主要原因系材料采购和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比期初上升54.61%,主要原因系应收股权转让款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8.69%,主要原因系理财到期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比期初下降90.02%,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2.34%,主要原因系期初有大额企业所得税计提所致;
7、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3.52%,主要原因系款项到期支付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比期初上升265.05%,主要原因系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3.65%,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长及促进销售带来的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7.02%,主要原因系理财收益下降及母公司权益法确认亏损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41.94%,主要原因系本期较多发生所致;
4、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38.3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26.89%,主要原因系其他经营净流入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37.56%,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理财到期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60.12%,主要原因系借款增加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63.01%,主要原因系汇率变动所致;
5、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49.34%,主要原因系经营、投资、筹资综合变动较上年同期下降
所致;
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0.4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较年初下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833.41万元,同比上升18.81%;营业利润-933.42万元,同比上升20.65%;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7.06万元,同比上升19.92%;
(二)报告期相比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上升、毛利率上升、费用率下降,整体利润上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序良好,现积极拓展各项业务,为取得更好的业绩而努力;
(四)为保证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实现,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了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进一步加强质量和成本管控,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稳固和提升市场占
有率;
2、在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管理创新,精简高效,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升人均效益;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经营总体计划,顺利的推进各项工作:加大了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进一步加强质
量和成本管控,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稳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在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管理创新,精简
高效,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升人均效益;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相关议案已于2017年3月27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500 万股(实
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承诺认购不少于
20%),预计募资不超过 75000 万元,用
于轨道交通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
总投资 75000 万元,募资拟投入 59000
万元),硬质结构泡沫及相关套材制品扩 2017 年 03 月 07 日                    http://www.cninfo.com.cn
产项目(项目总投资 13813 万元,募资
拟投入 11000 万元),高性能芯材及其复
合材料的轻量化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
总投资 5000 万元,募资拟投入 5000 万
元)。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根据交易双
                                                             方签署的《发
                                                             现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的
                                                             约定和交易
                                                             对方出具的
                                                             股份锁定的
                                                             相关承诺,镇
                                                             江新光股权
                                                             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
                                                             伙)以所持新                   自本次发行
                                                             光环保股权                     完成之日起
                                 交易对方:高                所认购天晟                     至三十六个
                                                                                                           截止到报告
                                 琍玲、杨志                  新材股份自                     月内且天晟
                                                                                                           期末,上述承
                                 峰、杨生哲、                该股份发行                     新材 2015 年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1 月                  诺人严格信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高润之、镇江                结束之日起                     《审计报告》
                                                诺                          20 日                          守承诺,未出
                                 新光股权投                  三十六个月                     及新光环保
                                                                                                           现违反承诺
                                 资基金企业                  内不得转让。                   2015 年年度
                                                                                                           的情况发生。
                                 (有限合伙)                高琍玲、杨志                   《专项审核
                                                             峰以所持新                     报告》出具日
                                                             光环保股权                     前
                                                             所认购天晟
                                                             新材股份自
                                                             该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
                                                             内不得转让,
                                                             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
                                                             后,前述股东
                                                             可在天晟新
                                                             材依法公布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财务
报表和新光
环保 2015 年
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后,
转让其以所
持新光环保
股权认购的
天晟新材股
份份额的
50%,但前述
股东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
协议》应补偿
股份数应在
解禁时相应
扣除。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后,前述
股东扣除按
照《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应
补偿股份数
后的剩余股
份可以转让。
本次发行完
成后,由于天
晟新材转增
股本或股票
股利分配等
原因增持的
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
约定,待股份
锁定期届满
后,本次发行
的股份将依
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
在深交所交
易。如中国证
监会对股份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限售有更为
                            严格的规定
                            或要求,交易
                            对方同意按
                            照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要
                            求承诺锁定
                            根据本公司
                            与高琍玲、杨
                            志峰、杨生
                            哲、高润之和
                            镇江新光股
                            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
                            伙)等交易对
                            方签署的《盈
                            利预测补偿
                            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交易
                            对方承诺新
                            光环保 2014
                            年、2015 年、
交易对方:高                2016 年经审
                                                                      截止到报告
琍玲、杨志                  计的扣除非
                                                                      期末,上述承
峰、杨生哲、                经常性损益
               业绩承诺及                  2014 年 01 月 2016 年 12 月 诺人严格信
高润之、镇江                后归属于母
               补偿安排                    20 日        31 日         守承诺,未出
新光股权投                  公司股东的
                                                                      现违反承诺
资基金企业                  净利润分别
                                                                      的情况发生。
(有限合伙)                不低于人民
                            币 2,600 万
                            元、3,600 万
                            元、5,800 万
                            元。该承诺高
                            于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
                            报告所列各
                            年净利润数。
                            交易各方同
                            意,若本次交
                            易未在 2014
                            年交割完毕,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则业绩承诺
                          期将相应顺
                          延。如新光环
                          保在承诺期
                          内未能实现
                          承诺净利润,
                          则交易对方
                          需向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
                          作为新光环
                          保目前主要
                          的经营管理
                          负责人,高琍
                          玲承诺:自天
                          晟新材本次
                          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完成
                          日起,其将在
                          新光环保持
                          续服务不少
                          于 48 个月;
                                                      (1)本次发
                          现有高级管
                                                      行股份和支
                          理人员及核
                                                      付现金购买    截止到报告
                          心技术人员
                                                      资产实施完    期末,上述承
                          (包括吴章
交易对方:高                             2014 年 01 月 毕后 48 个月 诺人严格信
               其他承诺   桥、朱文浩、
琍玲                                     20 日        内;(2)竞业 守承诺,未出
                          张玉岁、谭伟
                                                      限制:服务期 现违反承诺
                          良、蒋立新)
                                                      满后若离职, 的情况发生。
                          已经签署了
                                                      离职后的两
                          服务期及竞
                                                      年内。
                          业禁止承诺,
                          承诺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
                          在新光环保
                          至少服务 48
                          个月,服务期
                          满后若离职,
                          离职后的两
                          年内不得从
                          事与天晟新
                          材及新光环
                          保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次交易完
                            成后,天晟新
                            材将对新光
                            环保核心管
                            理人员实施
                            股权激励方
                            案。天晟新材
                            已承诺在本
                            次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实
                            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启动                                截止到报告
                                                         本次发行股
                            股权激励计                                期末,上述承
                                                         份和支付现
                            划,制定向包 2014 年 01 月                诺人严格信
天晟新材       其他承诺                                  金购买资产
                            括新光环保      20 日                     守承诺,未出
                                                         实施完毕后
                            管理层团队                                现违反承诺
                                                         12 个月内
                            在内的公司                                的情况发生。
                            管理层和核
                            心技术人员
                            授予股票期
                            权的草案,具
                            体事宜以天
                            晟新材内部
                            决策机构通
                            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备案
                            通过的股权
                            激励计划(草
                            案)为准。
                            \"(1)为避免
                            本人及本人
                            下属全资、控
                            股子公司及
                            其他可实际                                截止到报告
               关于同业竞   控制企业(以                              期末,上述承
新光环保实
               争、关联交   下简称\"本人 2014 年 01 月                 诺人严格信
际控制人高                                               长期有效
               易、资金占用 及其控制的      20 日                     守承诺,未出
琍玲、杨志峰
               方面的承诺   公司\")与上市                             现违反承诺
                            公司的潜在                                的情况发生。
                            同业竞争,本
                            人及其控制
                            的公司不会
                            以任何形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与上
市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相
同或相似的
业务,包括不
在中国境内
外通过投资、
收购、联营、
兼并、受托经
营等方式从
事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
公司相同或
者相似的业
务。(2)如本
人及其控制
的公司未来
从任何第三
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
与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则本
人及其控制
的公司将立
即通知上市
公司,在征得
第三方允诺
后,尽力将该
商业机会给
予上市公司。
(3)本人保
证将努力促
使与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不直
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或投
资与上市公
司的生产、经
营相竞争的
任何经营活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动。(4)本人
                            将不利用对
                            上市公司的
                            了解和知悉
                            的信息协助
                            第三方从事、
                            参与或投资
                            与上市公司
                            相竞争的业
                            务或项目。
                            \"(1)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
                            人及本人下
                            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及其
                            他可实际控
                            制企业(以下
                            简称\"本人及
                            其控制的公
                            司\")与上市公
                            司之间将尽
                            量减少关联
                            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                                 截止到报告
               关于同业竞   关联交易时,                               期末,上述承
新光环保实
               争、关联交   保证按市场      2014 年 01 月              诺人严格信
际控制人高                                                  长期有效
               易、资金占用 化原则和公      20 日                      守承诺,未出
琍玲、杨志峰
               方面的承诺   允价格进行                                 现违反承诺
                            公平操作,并                               的情况发生。
                            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
                            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承诺
                            不利用上市
                            公司股东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位,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
利益。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
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
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在上
市公司股东
大会对有关
涉及本人的
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
行回避表决
的义务。本人
将杜绝一切
非法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
金、资产的行
为。本人因违
反本承诺而
致使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遭受损失,
本人将承担
相应的赔偿
责任。本人和
上市公司就
相互间关联
事务及交易
所做出的任
何约定及安
排,均不妨碍
对方为其自
身利益、在市
场同等竞争
条件下与任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何第三方进
                                                             行业务往来
                                                             或交易。上述
                                                             承诺自本次
                                                             交易事项获
                                                             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之日
                                                             起对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企业具有法
                                                             律约束力。\"
                                                             (一)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   2009 年
                                                             12 月 1 日,公
                                                             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吕泽伟、孙
                                                             剑、吴海宙向
                                                             本公司出具
                                                             了《避免同业
                               控股股东及                    竞争协议》,
                               实际控制人                    内容如下:\"
                               吕泽伟、孙剑                  本人作为常
                               和吴海宙;在                  州天晟新材
                                                                                                         截止到报告
                               公司担任董                    料股份有限
                                              关于同业竞                                                 期末,上述承
                               事、监事、高                  公司的实际
                                              争、关联交                      2009 年 12 月              诺人严格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级管理人员                    控制人之一,                     长期有效
                                              易、资金占用                    01 日                      守承诺,未出
                               的自然人股                    就避免同业
                                              方面的承诺                                                 现违反承诺
                               东吕泽伟先                    竞争事项,特
                                                                                                         的情况发生。
                               生、孙剑先                    做出如下承
                               生、吴海宙先                  诺:截止本承
                               生、徐奕先                    诺函出具之
                               生、宋越先生                  日,本人及本
                                                             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
                                                             司或能够施
                                                             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不从
                                                             事与天晟新
                                                             材构成实质
                                                             性同业竞争
                                                             的业务和经
                                                             营,并保证将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来亦不在天
晟新材以外
的公司、企业
增加投资,从
事与天晟新
材构成实质
性同业竞争
的业务和经
营。若本人及
相关公司、企
业与天晟新
材产品或业
务出现相竞
争的情况,则
本人及相关
公司、企业将
以停止生产
或经营相竞
争业务或产
品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
到天晟新材
经营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
方的方式、或
者采取其他
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本人
愿意承担由
于违反上述
承诺给天晟
新材造成的
直接、间接的
经济损失、索
赔责任及额
外的费用支
出。\"(二)首
次公开发行
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安排以及自
愿锁定的承
诺 1、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
制人吕泽伟
先生、孙剑先
生和吴海宙
先生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
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
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2、
在公司担任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的自然人
股东吕泽伟
先生、孙剑先
生、吴海宙先
生、徐奕先
生、宋越先生
承诺:除前述
锁定期外,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三)关于代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新祺晟
                                                         承担补交税
                                                         款责任的承
                                                         诺为消除上
                                                         海新祺晟可
                                                         能出现的补
                                                         缴税款事项
                                                         对本公司的
                                                         影响,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
                                                         吕泽伟先生、
                                                         孙剑先生、吴
                                                         海宙先生承
                                                         诺:\"如以后上
                                                         海市虹口区
                                                         国家税务局
                                                         或其他政府
                                                         有关部门要
                                                         求上海新祺
                                                         晟高分子材
                                                         料有限公司
                                                         补缴因上述
                                                         核定征收企
                                                         业所得税而
                                                         少缴的税款,
                                                         我们将代为
                                                         承担补缴责
                                                         任,确保上海
                                                         新祺晟高分
                                                         子材料有限
                                                         公司及常州
                                                         天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
                                                         司不会因此
                                                         受到损失\"。
                                                         公司控股股
                                                         东吕泽伟、孙
                                                                                                      截止到报告
                             吴海宙、吕泽                剑、吴海宙、
                                                                                                      期末,上述承
                             伟、孙剑、晟                晟衍(上海)                    协议各方同
                                            股东一致行                   2016 年 12 月                诺人严格信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衍(上海 )                 投资管理有                      意解除一致
                                            动承诺                       30 日                        守承诺,未出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签订                      行动为止
                                                                                                      现违反承诺
                             限公司                      了一致行动
                                                                                                      的情况发生。
                                                         协议,承诺:
                                                         \"协议各方同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意在行使天
                                                         晟新材董事
                                                         权利、股东权
                                                         利时,除资产
                                                         收益权、知情
                                                         权、股份处置
                                                         权外,将采取
                                                         一致行动,协
                                                         议各方同意
                                                         在天晟新材
                                                         重大问题决
                                                         策上应事先
                                                         沟通,取得一
                                                         致意见;意见
                                                         不一致时,以
                                                         得到最多股
                                                         份支持的意
                                                         见为各方一
                                                         致意见。自协
                                                         议各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
                                                         在协议各方
                                                         为天晟新材
                                                         股东时均对
                                                         其有法律约
                                                         束力。协议有
                                                         效期至协议
                                                         各方同意解
                                                         除一致行动
                                                         为止。\"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17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3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6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984,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845,671.1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将
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业务。
以上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948,210.40                         196,543,135.5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8,863,366.56                          49,514,841.25
    应收账款                                          401,923,358.76                         411,874,196.10
    预付款项                                           58,489,953.63                          32,013,471.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8,766,770.16                          18,605,507.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30,732,166.21                         304,900,597.0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2,644.61
    其他流动资产                                        6,191,437.68                          12,066,747.47
流动资产合计                                          971,947,908.01                        1,025,518,496.2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5,875.33                             96,657.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27,291,641.97                        436,056,150.17
    在建工程                            935,944.00                          9,378,912.6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4,962,793.93                        158,288,729.71
    开发支出                         25,347,462.75                         23,197,341.63
    商誉                            328,744,770.80                        328,744,770.80
    长期待摊费用                     10,809,391.80                         10,995,60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602,442.86                         53,543,133.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3,770,323.44                     1,020,301,303.27
资产总计                           1,975,718,231.45                     2,045,819,799.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0,900,000.00                        436,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3,671,102.67                         38,079,005.71
    应付账款                        154,270,691.49                        172,568,353.59
    预收款项                          5,209,514.61                          4,112,034.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8,187,454.20                         11,173,529.98
    应交税费                          9,862,848.66                         17,103,795.44
    应付利息                            599,657.34                           702,730.9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682,718.63                         5,729,211.8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48,383,987.60                       705,968,662.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3,332,687.88                        20,055,613.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940,598.22                        27,087,071.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12,500.00                         3,412,5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685,786.10                        80,555,185.18
负债合计                     722,069,773.70                       786,523,847.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5,984,340.00                       325,984,3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28,938,735.94                       828,938,735.9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824,469.32                         3,987,074.9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002,002.12                        15,002,002.12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8,285,079.15                           85,755,70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3,034,626.53                        1,259,667,856.38
    少数股东权益                                            613,831.22                             -371,904.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3,648,457.75                        1,259,295,951.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75,718,231.45                        2,045,819,799.47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59,033.20                           46,559,044.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2,315,439.90                           33,932,184.85
    应收账款                                            379,628,989.31                          343,532,535.33
    预付款项                                             12,249,567.21                            9,857,657.2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7,963,600.00                           97,963,600.00
    其他应收款                                           24,531,335.47                            9,863,047.63
    存货                                                 18,511,531.18                           22,256,180.6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18,259,496.27                          563,964,250.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53,245,423.51                          713,266,205.6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0,511,765.05                          306,012,234.98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353,363.4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0,334,801.03                         92,061,977.34
    开发支出                         22,673,895.97                         21,058,463.83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849,147.32                          1,927,774.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407,480.41                         36,450,374.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6,022,513.29                     1,171,130,394.15
资产总计                           1,724,282,009.56                     1,735,094,644.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2,000,000.00                        262,6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5,245,508.22                         75,299,049.76
    应付账款                         27,840,230.43                         18,967,034.90
    预收款项                          3,415,378.44                          1,293,316.65
    应付职工薪酬                      2,236,067.94                          2,535,624.43
    应交税费                          2,306,042.55                          1,422,462.64
    应付利息                            493,925.96                           523,540.4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2,973,066.49                         92,388,827.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56,510,220.03                        455,029,856.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3,332,687.88                           20,055,613.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2,571,376.07                           22,717,849.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904,063.95                           92,773,463.03
负债合计                               542,414,283.98                             547,803,319.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5,984,340.00                             325,984,3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30,345,279.13                             830,345,279.1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002,002.12                           15,002,002.12
    未分配利润                             10,536,104.33                           15,959,70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1,867,725.58                        1,187,291,325.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24,282,009.56                        1,735,094,644.1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68,334,147.73                         141,688,444.56
    其中:营业收入                         168,334,147.73                         141,688,444.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7,758,087.52                         153,594,788.73
    其中:营业成本                         124,508,150.45                         107,331,102.1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950,331.56                           790,634.11
             销售费用                      12,153,832.87                         9,093,955.64
             管理费用                      34,312,312.84                        30,964,394.09
             财务费用                       5,833,459.80                         5,414,702.79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9,763.10                           142,536.51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34,176.69                       -11,763,807.66
       加:营业外收入                        766,069.40                           985,374.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35,474.11                            55,994.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703,581.40                       -10,834,428.11
       减:所得税费用                      -1,138,692.81                        -1,494,78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64,888.59                        -9,339,64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70,624.26                        -9,328,403.74
       少数股东损益                           -94,264.33                           -11,244.3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37,394.41                          1,008,096.9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837,394.41                          1,008,096.98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837,394.41                          1,008,096.98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37,394.41                          1,008,096.98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727,494.18                         -8,331,55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633,229.85                         -8,320,306.7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4,264.33                            -11,244.3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29                               -0.028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29                               -0.028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美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美霞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82,126,835.54                         56,654,681.71
       减:营业成本                                          66,122,419.83                         50,070,379.89
           税金及附加                                          354,104.53                            187,856.20
           销售费用                                           1,985,879.07                           826,735.82
           管理费用                                          16,302,365.48                         15,898,427.2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4,279,255.84                          3,836,177.9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0,782.11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37,971.32                       -14,164,895.39
       加:营业外收入                     684,904.81                           887,274.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7,638.72                            40,781.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380,705.23                       -13,318,402.5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957,105.78                         -1,997,760.3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23,599.45                       -11,320,642.1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23,599.45                        -11,320,642.1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4,186,646.93                         122,879,320.3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05,787.36                           1,183,539.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3,705,825.73                          75,963,334.6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698,260.02                         200,026,195.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8,964,957.00                          99,217,809.4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5,346,257.87                         31,002,851.1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293,730.39                         16,577,836.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01,019,904.16                         78,290,203.3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624,849.42                        225,088,70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926,589.40                        -25,062,505.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8,450,000.00                        121,001,266.4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1,891.51                           142,536.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2,500,000.00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061,891.51                        121,143,802.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873,451.25                          4,620,704.5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4,000,000.00                        101,0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873,451.25                        105,670,70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1,559.74                         15,473,098.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2,840,000.00                        1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920,000.00                         1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5,440,000.00                         131,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438,844.60                           4,473,446.39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722,925.6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601,770.20                         136,273,446.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18,229.80                          -6,273,446.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94,587.98                            -163,795.7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014,507.32                         -16,026,649.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860,192.22                         120,802,394.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845,684.90                         104,775,745.6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219,447.26                          18,116,372.2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380,686.97                          59,824,640.5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600,134.23                          77,941,012.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323,118.56                          34,693,920.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245,154.55                           7,740,521.9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10,237.74                           1,993,549.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911,239.31                          36,778,678.5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789,750.16                          81,206,67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89,615.93                          -3,265,657.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1,266.4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2,500,000.00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500,000.00                          4,001,266.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78,618.37                           2,063,489.6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5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40,000,000.0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78,618.37                         12,613,489.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21,381.63                         -8,612,223.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2,840,000.00                         6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840,000.00                         6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3,440,000.00                         4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87,104.23                          3,209,306.12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722,925.6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050,029.83                         51,209,30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9,970.17                         11,790,693.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713.51                             -3,407.2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81,977.64                            -90,594.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359,994.59                         25,642,43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78,016.95                         25,551,841.7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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