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外
汇资金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2017年公司拟继续开展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产品
范围为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100亿美元,有
效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已经2017年4月26日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 2016 年出口收汇金额合约 25 亿美元,进口付汇金额合约 5 亿美元,为规
避上述两项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资
金交易业务以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
三、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为达到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公司拟开展如下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结售
汇(DF)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或者公司境外子
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无本金远期交割(NDF)合约或
香港市场人民币远期合约(CNH)。目前,此类业务的期限通常是 2 年以内。
2、DF+NDF/CNH+NDF/CNH+DF:对应未来的收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
期结汇合约,同时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
同一金额、同一到期日的 NDF 购汇,以锁定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对应未来的付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同时公司境外子
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同一金额、同一到期日的 NDF
或 CNH 结汇,以锁定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对应未来的收汇金额与时间,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与境外银行签订 CNH 结汇合约,同时签订同一金额、同一到期日的 NDF 购汇合约,
以锁定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3、存款质押+外汇贷款+远期购汇+到期即期购汇组合业务:公司采用存款质押
的方式向银行贷入外汇,根据利率实际情况,存款形式可以是人民币存款、外币存
款或结构性存款。同时签订远期购汇的组合外汇资金业务,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
锁定收益的目的。
如果不操作远期购汇合约,则人民币存款质押+外汇贷款的效果则相当于一笔价
格较优的远期结汇业务。
4、内保外贷:境内银行开立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被担保
人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凭此备用信
用证或保函向境外银行申请融资,境内公司用存款质押的形式提供反担保或者不提
供反担保。根据利率实际情况,存款形式可以是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或结构性存
款。如果同时境外全资子公司签订购汇业务,则收益确定;如果不签订购汇业务,
对于人民币存款质押的方式,则境外全资子公司可以用即期汇率考虑了存贷款利差
的影响后所得的汇率锁定其未来应收账款的结汇汇率,有利于公司有效地规避人民
币双向波动所带来的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此类业务的期限通常
是 3 年以内。
5、预付款融资:公司与境外贸易公司签署预付款供货合同,在此供货合同项下,
境内银行开立以境外贸易公司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被担保人为境内公司,境内
公司凭此备用信用证向境外贸易公司申请预付款融资,境内公司用存款质押的形式
提供反担保。根据利率实际情况,存款形式可以是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或结构性
存款,存款金额不低于融资金额的 50%,同时境内公司在供货合同存续期间向境外贸
易公司出售不低于融资金额的货物,境外贸易公司然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格
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全额出售货物。如果同时公司签订购汇业务,则收益确定;
如果不签订购汇业务,对于人民币存款质押的方式,则公司可以用即期汇率考虑了
存贷款利差的影响后所得的汇率锁定其未来应收账款的结汇汇率,有利于公司有效
地规避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此类业务的期
限通常是 1 年以内。
6、货币掉期(CCS):公司与银行签订货币掉期合约,将公司债务转化为另一
种货币的债务,期初交换本金(或不实际交换),期末按同一汇率交换本金(或差
额交割),利息定期交换,用以节省债务成本,对冲债务的利率和汇率风险。例如,
美元兑人民币远期升水,美元贷款利率低于人民币贷款成本利率,将公司获得的人
民币贷款转化成美元贷款,贷款付息日公司支付美元利息给签约银行,签约银行支
付人民币利息抵消公司应还人民币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日按期初交换汇率将美元转
化成人民币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利用货币掉期可使公司获得比市场美元贷款利率
更低的贷款利率。货币掉期(CCS)合约将相互转化的两种货币即远期掉期收益转化
为利率收益,实质相当于一笔普通远期。
7、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就是否在规定的
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公司操作买入期权,期初付出一笔期权费获得是否行权的选择权,
根据市场情况,行权将获得收益,放弃行权将损失期初支付的期权费用;卖出期权
期初获得一笔期权费但需承担买方行权履约的义务。外汇期权产品汇率风险与普通
外汇远期类似,在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外汇期权比普通外汇远期有更大的缓冲
区间。公司根据市场走势,合理控制产品风险的同时,可以灵活选择买卖期权以及
期权组合产品,部分规避外汇风险。
四、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的期限均在三年以内。
2、交易对手:银行、贸易公司
3、流动性安排:基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的合理估计,所有外汇资金交易将
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另外,相关外汇远期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
所以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管理制度
依据本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六、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对于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美元/人民币汇率大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
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单边远期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美元/人民币汇率小于合约汇率,
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但公司是通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并通过合约
锁定了结售汇汇率,有效地防范了人民币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对于不配远期购
汇业务的内保外贷操作、预付款融资,如果到期日人民币汇率高于方案所锁定的结
汇汇率,则方案将会产生亏损,但优点是能够用高于远期汇率的价格锁定未来应收
款的结汇汇率。对于配远期购汇业务的内保外贷操作、海外代付、预付款融资,不
存在市场风险。
对于上述其他业务,不存在市场风险。
2、公司违约风险
公司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的估计基础之上签订上述外汇资金交易合约,
合规合法,不存在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存款质押+外汇贷款+远期购汇+到期即期购汇组合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
存款质押银行倒闭,则公司有质押存款不能全额正常收回的风险。
对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银行倒闭,则公司将不能以合约价格
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但是目前与公司有外汇资金交易的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大型银行,
基本不予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七、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同时,在具体业务的操作过程中,
实行财务部操作、审计部监督的独立操作模式。每笔外汇交易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
度,即需同时得到财务部外汇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
后方可执行,审计部不定期检查,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监督
执行情况,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了风险。
八、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
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
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
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