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攀渝钛业”)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2、《关于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四个议案共同简称“该等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该等议案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本征集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法律法规赋予董事会的权利,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且签署征集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本公司/攀渝钛业 指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 指攀渝钛业董事会
本次吸收合并 指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
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 指本公司拟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讨论本次
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
征集投票权 指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本次股
东大会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
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就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进行投票
表决。
元 指人民币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攀渝钛业
股票代码: 000515
法定代表人:吴家成
上市日期: 1993-07-12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电话: 023—62551930
传真: 023—62551279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金红石、锐钛型钛白粉及其副产品,铁系颜料、工业硫酸、硫酸二甲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征集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该等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
2008年6月6日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9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2008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下午15:00 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审议事项
审议该等议案如下:
一、《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二、《关于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四、《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七)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08年6月19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媒体工作人员等其他嘉宾。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23日停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十)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社会公众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该等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不论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也不论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一)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使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十二)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十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00055
联系人:向远平
3、登记时间
2008年6月18日-6月20日的每日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