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6日上午在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名。董事刘荣志先生因公委托董事徐云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叶忠孝先生因公委托董事陈钦硕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陈钦硕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default.htm)查阅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七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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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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