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昌楠召集,并于2017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
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
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赵栋申请辞去监事职务,鉴于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经公司
监事会提名,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万志良为公司监事的议案,任期至第三届
监事会届满。万志良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资格,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万志良: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先后任北京和君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业务合伙人及合伙人;
2014 年 1 月至今,先后任北京和君恒成企业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高级合
伙人。
万志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