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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号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
3人),其中董事林晓辉,独立董事侯宏启、林志、肖作平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副总裁梁育强、张晓英,财务总监陈祥
强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且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
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议
案》
       由于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云浮易世达)管理的广信青洲
余热电站项目已收回全部能源服务费且无新项目投运,为维护公司利益,决定
对云浮易世达进行清算并注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云浮易世达的
相关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资金
(其中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购买一年期以
内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对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公司项目涉及的存货资产予以核销,冲减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对外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林晓辉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会严格
资格审查,拟增补洪家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相同,洪家新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
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
    吴爱福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总裁的职务。经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聘
任洪家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洪家新先生简历附后。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洪家新先生简历
    洪家新,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
金融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同济大学 EMBA,高级经济师。1998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 月先后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委会组长、副监事长、副总裁、
总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洪家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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