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广电计量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广电计量会计核算方法 变更的议案》以及有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参股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 变更。 独立董事: 刘佩莲 张宗贵 杨 闰 201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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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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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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