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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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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2).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2.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
2.4、关于购买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2.5、认购方式
2.5.1、以资产认购股份
2.5.2、以现金认购股份
2.6、关于标的公司过渡期的损益归属
2.7、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8、关于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9、关于发行数量
2.10、关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1、关于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2.11.1 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
2.11.2 募集配套资金对象的股份锁定期
2.12、关于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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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关于拟上市点
2.14、关于决议有效期限
2.15、盈利预测补偿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资产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胡靖、张南、许飞、居国进、郭继冬、张少东、胡其玲、
张莹、东方飞马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的议
案》
9、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
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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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7、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本次会
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3).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4).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5).2016 年 8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6).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
(7).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4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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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6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执行审批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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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严格
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
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
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
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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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