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8-010),现发现其中一项议案的类型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其中的《公司章程修正议案》由“普通决议案”改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
公告日期:2008-06-06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