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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以书
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 据 山 东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 公 司 2016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416,774,294.42 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 419,932,205.81 元,扣除 2015 年度现
金分红 116,437,860.00 元及 2016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1,611,503.65 元
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8,657,136.58 元。
    依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此次拟定的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332679.6 万股为基数,向
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19,764,65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予以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核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建立了各项内控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合理和有
效,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制度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
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
完整;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
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
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
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稳步、健康、高效发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总体
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6 年度审计费用的
议案》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司决定续
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 2016 年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88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农业银行崂山支行、中国银行威海路支行、工商银行高科园支行、
浦发银行山东路支行、交通银行崂山支行、光大银行崂山支行、民生银行山东路
支行、中信银行海尔路支行等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奖励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
各岗位的责任大小、所需要的技能、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奖励金根据当年
公司业绩情况考核;确认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实际薪酬数额,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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