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
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及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押股份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名称 数(股) 日期 日期 占其所持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飞达 2016 年 4 2017 年 4
是 13,500,000 东吴证券 25.37%
投资 月 26 日 月 25 日
合计 / 13,500,000 / / / 25.37%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飞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3,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6%,(其中,4,929,957 股经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 2015 昆商初字第 00552 号、
第 01710 号、第 02132 号、第 02341 号司法冻结)。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飞达
投资累计质押股份 13,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3%,质押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