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开立医疗: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基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开
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0
号)核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 4,001 万股, 发行价格为 5.23 元,募集资金总额 209,252,300.00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 44,657,302.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594,997.50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作为“甲方”)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统称“乙方”)
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
 甲方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账户余额
                                                                                  途
                                                                              医疗器械产
            招商银行股份                                     6,459.50 万
                                                                              业基地建设
            有限公司深圳              755918527210886        元(截止 2017
                                                                              项目和信息
              新时代支行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开立                                                                      化建设项目
                           长城证券
生物医疗    中国工商银行                                     5,000.00 万      营销网络及
                           股份有限
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4000023129200690877    元(截止 2017     品牌建设项
                             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                                     年 4 月 18 日)   目
            广发银行股份                                     5,000.00 万
                                                                            研发中心改
            有限公司深圳              9550880009113500220    元(截止 2017
                                                                            扩建项目
                分行                                         年 4 月 13 日)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
     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小元、郑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
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
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丙方督导期结束
之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失效。本协议失效日以前述日期孰先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17]3-25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