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的、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 40,01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截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 股,应募集资金
总额 209,252,3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4,657,302.50 元(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594,997.50 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存入公司指定
专户。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
健验〔2017〕3-2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3,849.41 5,459.50
2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23,074.41 5,000.00
3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18,585.00 5,0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4.00 1,000.00
合计 80,732.82 16,459.5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的原因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疗器械
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和“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已
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和维持运转,后期将陆续投入募集资金。由于四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拟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如下:
1、投资品种: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
行存款利率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12 个月以内。
4、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
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公司管理层的情况
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法
规、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
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查阅了公司拟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
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
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