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
中独立董事李汉国先生、夏敏仁先生、刘文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
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224,747.99元,同比下降16.20%;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60,013.34元,同比下降22.3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收回齐达持有的爱水科技股权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爱水科技管理团队实行
股权激励的议案》,确定如爱水科技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三年的业务目标达成,
则由公司按《爱水科技业务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将爱水科技 30%股权分三期以
无偿转让的方式授予给爱水科技总经理齐达、技术副总经理卢琪及核心管理团队
的其他人员,其中第 1 期 10%为入职后授予总经理齐达 6%、授予技术副总经理卢
琪 4%。现鉴于爱水科技原聘任的总经理齐达因个人原因离职,且已另行聘任卢
琪为爱水科技总经理,为此依据《聘任合同》的约定及《爱水科技业务目标及绩
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决定终止对爱水科技管理团队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原授
予给爱水科技总经理齐达的股权由公司无偿收回,授予给爱水科技技术副总经理
卢琪的股权维持不变,但仍应履行《聘任合同》约定的被授予公司股权后在公司
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的承诺。有关爱水科技今后的股权激励事项,将由公司董
事会另行决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