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当
面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保华先生主
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224,747.99元,同比下降16.20%;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60,013.34元,同比下降22.31%。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地反
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收回齐达持有的爱水科技股权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爱水科技管理团队实行
股权激励的议案》,确定如爱水科技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三年的业务目标达成,
则由公司按《爱水科技业务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将爱水科技 30%股权分三期以
无偿转让的方式授予给爱水科技总经理齐达、技术副总经理卢琪及核心管理团队
的其他人员,其中第 1 期 10%为入职后授予总经理齐达 6%、授予技术副总经理卢
琪 4%。现鉴于爱水科技原聘任的总经理齐达因个人原因离职,且已另行聘任卢
琪为爱水科技总经理,为此依据《聘任合同》的约定及《爱水科技业务目标及绩
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决定终止对爱水科技管理团队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原授
予给爱水科技总经理齐达的股权由公司无偿收回,授予给爱水科技技术副总经理
卢琪的股权维持不变,但仍应履行《聘任合同》约定的被授予公司股权后在公司
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的承诺。有关爱水科技今后的股权激励事项,将由公司董
事会另行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