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涉及股权转让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六师一○二团(以下简称一○二团)向公司捐赠现金26,303,660.50元。截至2007年12月28日,一○二团已将上述现金捐赠款先行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兵团国资以其持有的公司6,744,515股股份,作价偿还一○二团为其代付的现金捐赠款25,764,047.30元所涉及的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日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涉及股权转让实施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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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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