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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
月25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彭寅生、董事 George Lane Poe、高级副
总裁 Andreas Paul Franz Winterfeldt 及其他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376 名调整为 361 名,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800 万股调整为 2,579 万股。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认为:本次调整因激励对象离职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个人
原因放弃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
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且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
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范畴。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
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定为 2017 年 4 月 2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6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5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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