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关于飞马国际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或“公司”)2014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飞马国际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如实、
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飞马国际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保持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基本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