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
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
司、中山炫能燃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粤迪厨卫有限公司、上海粤华厨卫有限公司、沈阳粤华厨卫有
限公司、中山市正盟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多
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或修订了《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
系列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
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
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权利。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1名)。董
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通过制定四个
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
公司建立了以总裁领导,由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框架体系。设有生产部、技
术部、质检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人事部、行政部、审计部等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
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框架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
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着保障作用。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16年,公司全面实施“高端智能厨电”的品牌战略,以“全面提升”作为年度经营
的目标,以厨房和卫浴产品为核心,坚持品牌专业化;以实业发展为主,资本运作协同发展,“华帝”与“百
得”双品牌独立运作,坚持代理制模式不动摇,坚持“利益共同体”文化不动摇,坚持高端品牌定位不动
摇,坚持“双百亿”目标不动摇。
(3)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人力
资源工作。公司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人事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了各项人事行政管理制
度,推行科学的聘用、专业培训、劳动保险等人事培训和薪酬管理制度。从员工的聘用、培训、工资报酬
制定、辞退、退休安置等各环节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持。
(4)社会责任
公司认真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在保护股东利益的
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坚持透过产品、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帮助消费者及大众追求
健康,建立和谐家庭,实现远大理想,构建宜居社会。
(5)企业文化
公司历来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宣传和强化企业文化理念,公司得以提高人员素质、团队精神和工
作效率,全面打造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6年,公司坚持“阳光、公平、公正、共赢”的价值观,让
全员共享企业发展红利成为公司的常态。
(6)资金活动
公司已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
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
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货币资金从申请支付、审批、复核与办理支付等
各个环节的权限与责任,并明确规定款项用途不清、无必备附件或凭证的款项不予支付。公司没有影响货
币资金安全的重大缺陷。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采购配额制度及检视流程》等方面的主要控制制度,合理设置采购和
付款的业务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物资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选
择、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确保物资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存货计量、检验、入库、出库、
稽核、库存管理、运输管理和盘点等管理控制流程,对其相关岗位已明确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
证存货实物管理、会计核算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界定、分类、计价、购置、领用、报废、
维修和清查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9)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
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市场
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
分解到相关部门。
(10)研究与开发
为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控制研发风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发相关新产品、新工艺,
制订了《工艺管理制度》、《专利奖励制度》等,包括研发计划、申报与立项、过程管理、项目验收与评估
等内容,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研发项目可行,研
发计划科学,研发全过程受控,研发成果得到保护,不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
有有效商标511个;有效专利673个,其中发明专利45个,实用专利389个,外观专利239个。
(11)担保业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规定了对
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的审批程序、担保对象的调查、担保的审批、担保的日常风险管理等,能够有效
降低及规避对外担保风险。自上市以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向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和关
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未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12)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并结合实际,明确了公司会
计政策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了财务报告的内容、报送方式、报
送时间、报告管理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岗位分离, 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全面预算
本公司已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
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预算的具体管理工作。年度预算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实施。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采购与付款、存货、销售与收款、投资、固定资产购建、
融资、人力资源等业务。公司预算编制以上一年度实际状况为基础,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综合考虑预算
期内的经济政策变动、产品竞争能力、内部环境的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对生产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自
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公司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批准后,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并将预算指标分
解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所属企业的业务指标,并与其经济责任完成情况考核相结合。公司重视货币资金收
付的预算控制。对已列入预算但支付手续不健全、支付凭证不合规的款项,不办理支付。公司对预算执行
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与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4)合同管理
本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法律事务集团化管理制度》、《流程审查管理流程》等相关制度,严
格把控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控制
程序,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控制活动。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对
公司各级人员代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控制。
(15)内部信息传递与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要求公司各相关部
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履行其在信息披露中负有的职责,明确信息公开披露前的内部
保密措施,规定若信息在尚未公开披露前已经泄露或公司认为无法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时应采取及时向监
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
司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没有出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情形,使公司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
同时,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参与对外接待、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
披露公平、及时、准确。
(16)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开放接口体系标准》、《OA办公系统管理制度》、《信
息化应用关键用户配置与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运
行、维护、网络的使用、数据资料的安全、文件的储存保管、信息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利用防火墙
等设备,有效防止了外部的非法访问,确保了各应用系统正常、安全、受控、有效运行,提高了工作和决
策效率。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公司可以向客户提供丰富、快捷的物流信息,降低客户交易成本,同时还
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环保、生产管理、
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
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
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经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控制环境无效;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公司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③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缺陷的定量标准以税前利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税前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
润5%,小于或等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
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
产总额0.5%,小于或等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收入相关的,以收入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收入总额
1%,小于或等于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收入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②上述缺陷影响不重大但重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③上述缺陷影响既不重大也不重要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定量标准以税前利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税前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
润5%,小于或等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
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
产总额0.5%,小于或等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收入相关的,以收入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收入总额
1%,小于或等于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收入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