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
业总收入 4,395,036,328.15 元,同比增长 18.15%;利润总额 399,152,948.92 元,同比增长 54.9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521,616.96 元,比上年增长 57.67%。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拟定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4,395,036,328.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7,521,616.9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6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34,768,346.99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3,476,834.70元,
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143,544,520.8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67,746,991.49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
595,606,316.0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663,353,307.57元。
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6年度末总股本363,601,3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080,390.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
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