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赛摩电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摩电气”)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开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开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审议<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
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无解释性说明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2016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141.35 万元,同比增长 42.09%,实现利润总
额 6,045.95 万元,同比增长 58.31%;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5,645.56 万
元, 同比增长 70.36%。2016 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21 元,每股净资产为 3.76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7.56%。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变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2016 年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
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 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按时为公司出
具各项专业报告。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7、通过《关于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139,252.28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13,925.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2,813,914.69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
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
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6,855,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
增股本 237,484,494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534,340,112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
要求,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8、通过《关于审议<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三埃工控有限
公司、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雄鹰自动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雄鹰”)、南京三埃工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埃”)、武
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晟”)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
况进行了审核。合肥雄鹰、南京三埃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达到了业绩承诺净利
润,武汉博晟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与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相差-30.37万元,盈利
预测完成率为95.70%,未达到了业绩承诺净利润。会计师出具了《资产重组购入
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贺小明、胡杰、
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目标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的,将对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按照交易双方的约定进行补偿。由
于武汉博晟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其原股东贺小明、胡杰、武汉武水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水咨询”)拟以持有的赛摩电气股份进行业绩补偿。
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扣除贺小明、胡杰、武水咨询
上述应补偿股份后向其定向发放现金股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定
向回购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贺小明、胡杰、武汉武水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