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 条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96,855,618 元。 534,244,35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685.561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3424.4352 2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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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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