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 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调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晓一 顾建平 李圣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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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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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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