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此次分配预案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基本工资 年终奖 合计
1 李 群 6.48 3.02 9.50
2 施景明 9.60 3.60 13.20
备注:监事朱怡女士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原
因,根据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 10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62.2625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8)。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