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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将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召开投资者说
明会,就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详见
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一、股票停牌的基本情况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
自 2017 年 2 月 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3 日、2017 年 2 月
10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06)。
    后经与有关各方论证核实,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开市时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
牌,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8)。由于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2017 年 3 月 24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013、2017-017),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6),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28),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
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由于证券监管政策原因导致原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
无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就股份、现金支付比例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
见,并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经相关各
方充分协商和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4)。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1、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
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交
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与相关各方签订保密协议,编制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
    3、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就本次重组事宜签订意向协议,
与相关各方设计、探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内容,对本次重组各个阶
段的工作进行细致安排;
    4、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规定,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同时提示
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复牌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
停复牌业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将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复牌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
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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