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工作报告
2007年,作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07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我们除了因公无法出席个
别会议之外,基本上都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
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本年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李选举 8 8 0 0
白有忠 8 7 1 0
郭晋龙 8 6 2 0
二、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是三个委员会的召集人。2007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共召开了5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方案》、《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公司2007年财务预算方案》、《续聘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会计师及支付其2006年度报酬》、《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公司关于提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办法》、《公司2007年经营计划》、《公司2007年投资计划》、《公司购买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土地使用权事项》、《受让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公司转让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等事项,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7年,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共出具了4次专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是:《关于〈董事会决定薪酬的管理人员2006年薪酬发放标准〉的意见》、《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的意见》、《关于公司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
2007年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2月进行了换届,李选举、白有忠、郭晋龙三位独立董事任期已满,郑学定、郭夏南、江平华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规定,由郑学定、郭夏南、江平华三位新任独立董事代三位离任独立董事做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郑学定 郭夏南 江平华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