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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0 号文核准,根据《关于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6】986 号),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200,000.00 元,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1,367,8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5,832,200.00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
[2016]48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入以下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低于以下
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年产300万套电子油门踏板总成自动化                                      江宁发改投字
                                        7,779.30         4,628.03
          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5]43 号
 年产100万套换挡控制器自动化生产线                                      江宁发改投字
                                        9,656.40         5,744.75
              建设项目                                                  [2015]42 号
 年产50万套欧IV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                                     江宁发改投字
                                        7,342.00         3,671.49
     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5]44 号
                                                                        江宁发改投字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778.10         3,538.95
                                                                        [2015]45 号
                合计                    29,555.80       17,583.22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所需时间较长,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促使
募投项目的目标达成,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即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
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金额为 440.6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86.36 万元,合计
拟置换金额为 626.96 万元,该预先投资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2118 号)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
换,拟置换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17 年
                                         募集资金承诺    4 月 14 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有资金已投
                                                           入金额
 年产 300 万套电子油门踏板
                             7,779.30      4,628.03        159.97         159.97
 总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100 万套换挡控制器自
                             9,656.40      5,744.75        139.94         139.94
     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
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       7,342.00    3,671.49    140.69       140.69
      生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778.10    3,538.95      -            -
           总计                29,555.80   17,583.22   440.60       440.6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说明
     1、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安排如下:“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
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2、公司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进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
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一致同意,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合计 626.96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均一致同意,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合计 626.96 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
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是必要且合理的,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 的
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7]2118 号】《关于南京
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综合以上,我们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发行费用合计 626.96 万元。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联电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对奥联电子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2118 号);
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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