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17]2118号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联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奥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用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奥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
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17 年 4 月 21 日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8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2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
佣金及保荐费1,480.40万元(2015年奥联公司已支付40.00万元),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账户(账号为:
125904184410403)人民币18,279.6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网上发行手续
费等发行费用656.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583.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
验[2016]4801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6年12月《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300万套电子油门踏板总成自动化生产线
建设项目 7,779.30 4,468.13
年产100万套换挡控制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
目 9,656.40 5,604.85
年产50万套欧IV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
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7,342.00 3,971.29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778.10 3,538.95
合计 29,555.80 17,583.2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40.599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年产300万套电子油门踏板总成自动化生产线
建设项目 7,779.30 159.965164
年产100万套换挡控制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
目 9,656.40 139.942014
年产50万套欧IV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
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7,342.00 140.69215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4,778.10
合计 29,555.80 440.599330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情况
截止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86.36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保荐费 40.00
审计费 95.00
律师费 30.00
上市初费 7.50
新股发行登记费 4.00
印花税 9.86
合计 186.36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