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2017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
公司因2016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第一个解锁期尚未达到解锁条件,且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26,000股,回购价格8.27元/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26,000股。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