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闰土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
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静波女士。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合计 15
名(代表股东 19 名),代表股份数 376,707,6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11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股东 16 名),代表股份
375,327,5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93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
表股份 1,380,0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中小投资者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31,9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5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2,260,245,660 票(376,707,610*6),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 1,130,122,830
票(376,707,610*3)。
    1.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1.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1.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1.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1.5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国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1.6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2.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忠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1.2.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贺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根据表决结果,阮静波女士、阮加春先生、徐万福先生、阮兴祥先生、赵国
生先生、阮光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益民先生、唐忠诚
先生、陈贺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 9 名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1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0%;反对 13,5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总数为 753,415,220 票
(376,707,610*2)。
    3.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3.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6,694,1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218,414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1%。
    根据表决结果,张志峰先生、王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
    以上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罗
宜家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