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方式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范围,扩大公司市场布局,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贝德”)拟使用自
有资金400万美元对外投资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硕贝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硕贝德国际”,暂定名称),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子公司的
注册登记事宜。硕贝德国际成立后,将成为硕贝德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情况
硕贝德已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
司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1、中文名称:硕贝德国际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名文件为准)
2、英文名称:Speed Groble Co.,Ltd.(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名文件为准)
3、注册地:香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负责人:朱坤华
6、投资额:400万美元
7、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硕贝德国际100%股权。
上述拟注册设立的子公司的具体名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出资方
式等均为暂定,以相关登记机构最终核准及公司章程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意在
充分利用该地区的资本优势和信息优势,将其作为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及投融资的
平台,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行业资讯。
有利于促进公司国际市场的开发,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五、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根据
发展需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必须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商业文化环境,规避
设立与运营带来的风险,保障子公司的正常运营。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