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照表(2017年4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章程修
订情况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董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行; (三)对外投资(除进行证券及金融
(三)对外投资(除进行证券及金 衍生品投资、委托理财等):授予董事长
融衍生品投资、委托理财等):授予董 对外投资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事长对外投资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报表计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 算)不超过 5%的决定权,董事长在同一
计报表计算)不超过 5%的决定权,董 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不
事长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
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值的 10%;
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四)收购、出售资产:授予董事长
(四)收购、出售资产:授予董事 收购、出售资产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长收购、出售资产单笔金额占公司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 报表计算)不超过 5%的决定权, 董事长
并会计报表计算)不超过 5%的决定权,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等决定权的累
董事长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等决 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定权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资产绝对值的 10%;
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五)授权董事长批准单笔不超过最
(五)授权董事长批准单笔不超过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最近 12 个月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最近 12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固
个 月 不 超过 最 近 一期 经 审 计净 资 产 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不含委托理财)
10%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不含 和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银行的业务,包
委托理财)和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银 括但不限于保函、授信、贷款、融资租
行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授信、 赁、售后回租、放弃下属公司优先增资
贷款等业务,但对外担保业务除外。 认缴权等业务,但对外担保业务除外。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原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